主题: [公告]建平在线网站论坛删帖的管理办法

  • jp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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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9793
  • 回复:5
  • 发表于:2012/4/5 15:22:50
  • 来自:辽宁
  1.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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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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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各版主将自己版块内的相关垃圾信息帖子给予删除或者转移到相应版块。以后加强帖子的管理工作,凡附带站外跳转链接的直接给予删除处理,谢谢斑竹们的支持!
 
建平在线网站发表如下声明:请建平在线 律师顾问 注意
 
  做个网站,不管大的还是小的,但凡做点内容,弄个社区、上个博客,哪个公司没点事,不会不收到一些电话啊律师函啊等    
  发个公函,写明情况,盖上公章,或许给你点面子,手续麻烦,不过,还是给你处理掉了。出来混不容易,低头不见抬头见,不定那个饭局上碰到了。
  你不要以为自己很牛B或者涨势自己是ZF单位的,说话都客气点,大家都不容易,做点事都需要相互支持,网络的世界,谁也说不准怎么地,网络的手段谁又知道有多深?不要你纠结,就怕你不纠结。 想删除是看你面子,不删除(我们可以不删除),是我们的权利。   
  所以,别以为一个电话,一个说明、公函、律师函上面的最后几句管用,写上“保留一切法律诉讼权利作为解决问题的手段”或“都一个地方的,你看着办?”“***领导,***单位要给个答复!”,就能吓唬到谁。论坛上的内容全部来自网友,不能代表本站的观点与立场。如果您确系需要投诉,为了更加有效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您按照建平在线相应规则操作,留下您的相关信息。您同样也可以法院起诉,我们全权受理,我们愿意对薄公堂,维护自己的合理权益,我们不怕炒作,我们就怕没人炒作。
    做本地网友期待的网络平台,不做网友唾骂的网络平台,做给网友提供服务的平台,不做给网友带来麻烦的平台,我们只是普通的一名老百姓。
    ……不想给你处理,只用一句话——我们管不了了,也不管了,爱咋咋地!
   
  按照规则处理,发送资料邮箱:239827@qq.com
  处理制度请看:第一楼
 

 恶意删帖请举报(举报有奖)
   论坛内所有贴文,特别是民生、曝光类贴文由论坛管理组统一管理(并上报备案),任何人无权私自删除。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只要是审核通过的合法贴文,必需在有"请求删贴需提供材料"并在管理员处备案、同意后才可删除、移动、屏蔽。
   管理员/版主未经备案私自删除、移动、关闭、屏蔽以上类型贴文:一次性开除或追究其责任。
   

 做网络就做服务百姓的网络,我们一直在努力,为建平的和谐和发展做自己应该的贡献,同时希望各界监督和支持!
 我们愿为建平的网络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此信息有效时间为即日起!以后不要在打公司电话说****领导、****单位让你把这个帖子给处理一下!以后凡打电话处理,我们一概不受理。

需要处理的帖子必须有 帖子反映事件的相关单位或其他证明处理结果和意见

======================================

建平公安局网监大队电话:110转网监大队
 
 您也可以直接将资料邮寄至服务器所在地北京: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12号西屋国际E座1204室 李萍
联系邮编:100080
  • jpzx
楼主回复
  • 发表于:2012/4/5 15:23:58
  • 来自:辽宁
  1. 沙发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处理制度
 
  第一条
   所有违反互联网法律法规的投诉帖子都将在不告知发帖人的情况下直接删除,不另行解释
   第二条
   企事业单位要求处理帖子的,原则上要求被投诉单位针对被投诉内容进行网上回复及澄清,不予删帖;
   若申请删帖,则需当事单位准备以下材料,由网站审核后,报网站主管领导批复后可进行编辑修改或相关处理:
   1、删帖申请(需针对投诉贴详细说明删帖原因),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市级以上)出具的贴文失实证明,加盖公章;
   3、若司法机关已介入调查或者已经处理定性,则需提供相关的手续或证明;
   第三条
   个人因涉及职务行为要求删除帖子的,原则上要求被投诉人针对被投诉内容进行回复,不予删帖;若其中掺杂有部分被网民使用侮辱性语言进行无意义的恶意攻击、辱骂的,经网站核实后,可请示网站主管领导做修改处理;
   若申请删帖,则需当事人准备以下材料,由网站审核后,报网站主管领导批复后可进行处理:
   1、删帖申请(需针对投诉贴文详细说明删帖原因),个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复印件;
   2、个人所在单位上级纪检或主管部门(市级以上)出具的贴文失实证明,加盖公章;
   3、若司法机关已立案调查,则需提供相关的立案证明;
 
   第四条
   个人因被网民使用侮辱性语言进行纯粹的恶意攻击、辱骂要求删除帖子的,当事人须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删帖申请发送至邮箱
239827@qq.com,经网站核实后,由主管领导签字后处理;
   第五条
   所有被删除的投诉都将在后台进行封存,并作为处理相关法律纠纷的证据,至少保留一年。
  • 小美女蛇
  • 发表于:2012/4/8 14:51:08
  • 来自:辽宁
  1. 板凳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建平在线太给力了!!不想别人给你说出来,就好好做人,规规矩矩做事。
  • 成功
  • 发表于:2012/4/21 12:34:34
  • 来自:辽宁
  1. 3楼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这样好;公开透明;成功支持;顶一下
  • xs1111
  • 发表于:2014/10/14 18:46:42
  • 来自:辽宁
  1. 5楼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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