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建平这9名男子,回收废旧纸壳涉黑进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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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9/12/11 17: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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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上午,建平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废旧纸壳回收”行业涉黑案件。九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至一年一个月不等的刑罚。

             

为赚取更高利润  

仅半年时间形成垄断经营

2016年4月,被告人冯某君出资收购位于建平县红山街道的一家纸壳打包站,并于2017年9月19日注册成立建平县红山冯某君打包站(以下简称打包站),经营初期,被告人白某波入伙打包站,并向冯某君提出垄断经营废纸壳收购才能赚取更高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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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某君用于实施犯罪的打包站


冯某君同意并将被告人朱某磊、于某、陈某振纠集在一起,对在建平县城内收购废旧纸壳的其他从业人员实施驱逐、威胁恐吓、强迫交易等手段逼迫其退出经营,被告人冯某君并向朱某磊支付用于犯罪活动的资金。仅仅半年时间就形成了垄断经营局面。

                

多人入伙  

非法获利60余万元


2017年下半年,被告人刘某广、王某庆及陶某龙、盖某兵(二人均另案处理)先后入伙打包站,至此形成了以打包站为经济组织,以被告人冯某君为组织领导者,被告人白某波、刘某广、朱某磊为积极参加者,被告人王某庆、陈某振、于某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在被告人冯某君领导指挥下,实施放火、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犯罪。通过上述犯罪行为,非法控制了建平县城内废旧纸壳的经营活动,案发后经评估,打包站经营数额达到人民币12484413.20元,非法获利金额628697.51元。

             

九名被告人触犯六个罪名  

七人涉黑


法院认为,被告人冯某君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实施其他犯罪非法控制建平县城内废旧纸壳收购经营活动,其行为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暴力、胁迫手段强卖商品,强迫他人退出经营,情节特别严重;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纠集三人以上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堵塞他人经营场所门口,严重影响他人生产生活。其行为分别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放火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应数罪并罚。


被告人白某波等六人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胁迫手段强卖商品、强迫他人退出经营,情节特别严重;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等,应数罪并罚。


被告人王某、邱某东共同堵塞他人经营场所门口,严重影响他人生产生活,其行为均构成寻衅滋事罪。


当日下午,经合议庭评议后,法庭综合本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庭审后,记者对被告人王某进行采访,王某告诉记者,朋友叫他去帮忙,没有考虑后果,不懂自己当初的行为是违法的,因为自己对法律意识的淡薄,交友不慎,才导致今天的后果。今后一定会遵纪守法,严格要求自己。


“今天本院审理的冯某君等九名被告人涉黑案件,以冯某君为首的七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他们共触犯了六个罪名。”本案主审法官,建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尹冰说,该案经合议庭评议并提请审委会讨论决定对上述被告人数罪并罚,从严判处。 (记者 赵红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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