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历史文化研究会 刘志军
先说下“王子坟村”(即新爱里)。
清康熙四十二年十月,喀喇沁郡王扎什去世,次年葬于此地,又将祖坟(部分)自牛碌河迁来。王府在此设立押穆(俗称衙门),派驻陵丁(珠勒沁),设置祀田局。祀田局的职责除了筹措祭祀和丧葬靡费、主持丧仪,主要是护陵。先有八户人家,称为八大家。后居民增多,称为王子坟村。当地人说,王子坟村曾名格格艾勒,应是格根艾勒之讹。格根,清也、明也,蒙古王公之墓称格根。《敖汉旗地名志》:格格召,蒙古语各根义召日,是对祖坟的尊称。
解放后改名为新爱里,因朝峰片方音之故,人们习称为新乃里,2017年重新改为新爱里。
新爱里,即新营子之意。
接下来说说“王子坟”(今称喀喇沁蒙古王陵)。
一、王子坟名称王子坟的“王子”发音应为 wáng zi, 而不是 wáng zǐ。清朝时,蒙古王公等级森严,有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等。但是民间不论级别,把所有的蒙古王公都称为王爷(ye)或王子(zi),所以把他们的墓葬称为王子(zi)坟,王子(zi)是指所有的“王爷”,而不是专指王爷的儿子。
民间称为王子坟,官方称为喀喇沁右翼蒙古王陵。这两个称谓都不准确。
在阶级社会,人生前要分为三六九等,死后的坟墓也有等级:圣人坟墓称“林”,如曲阜的“孔林”,洛阳的“关林”;帝王坟墓称“陵”, 如:唐乾陵、明孝陵、十三陵、清东陵等;除了皇帝,其他任何人,包括皇亲国戚,都不可以使用“陵”的称谓。皇亲国戚、公孙王爷等贵族的墓葬称“冢”。一般官员或富人称“墓”;平民百姓称“坟”。
喀喇沁右翼札萨克,从古鲁思奇布到笃多博,共传了十二代、十五人。其中爵位最高的为亲王,可见称其为“陵”是不够级的。
康熙四十六年六月,康熙帝自北京启程巡幸塞外。《康熙实录》载:冬十月壬午,上驻跸端静公主第。遣宗室镇国公散秩大臣暖托合、乾清门亲随一等侍卫五格,至喀喇沁多罗杜楞郡王扎什墓前奠酒。
《康熙实录》作为官方文档,用词是十分准确的。由此可见,王子坟应称为喀喇沁右翼旗历代札萨克墓(园)。但民间称和硕端靖公主之墓为公主陵,称和硕额附噶勒藏之墓为驸马陵,王子坟称陵也就见怪不怪了。
二、扎什去世的时间考(即王子坟的始建时间)王子坟是在喀喇沁右旗第四任札萨克扎什去世后奉诏建立的,所以确定扎什的去世时间关系到王子坟的始建时间。
《钦定外藩蒙古回部王公表传》记载为:(康熙)四十三年卒,诏建碑表墓。然而据笔者查证,扎什去世的时间应在康熙四十二年十月份。
《康熙实录》载:四十二年冬十月癸未,上西巡,命皇太子允礽、皇三子多罗贝勒允祉、皇十三子胤祥随驾。十一月壬寅朔(初一),上驻跸介休。十一月丙辰(十五),冬至,上幸西安府。辛酉(二十日),喀喇沁多罗杜楞郡王扎什故,遣官致祭;又,四十三年四月癸酉,以喀喇沁故多罗杜楞郡王扎什之子噶尔臧袭爵。
按照清朝的制度,蒙古各旗札萨克去世,应报理藩院,然后由理藩院呈报皇帝。当时喀喇沁右翼旗札萨克府在今赤峰市喀喇沁旗锦山镇,锦山到北京370公里,北京到西安1100公里,总计将近1500公里。康熙帝十一月二十日在西安得到消息后遣官致祭,按照当时公文传送速度推算,这种不是紧急军情的公文,至少要30多天的时间。照此推算,扎什去世时间应在康熙四十二年十月上旬。
康熙四十六年六月,康熙帝自北京启程巡幸塞外。《康熙实录》载:冬十月壬午(初四),上驻跸端静公主第。遣宗室镇国公散秩大臣暖托合、乾清门亲随一等侍卫五格,至喀喇沁多罗杜楞郡王扎什墓前奠酒。
康熙遣暖托合、五格奠酒,是否可视为扎什去世四周年祭? 如果此推测正确,则扎什去世时间应为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十月初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