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转贴]“孔融让梨我不让”的是非对错

  • 稻花香里
楼主回复
  • 阅读:1102
  • 回复:0
  • 发表于:2012/4/21 19:47:30
  • 来自:辽宁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只看该作者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建平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孔融让梨是中国千百年来一直流传着的一个道德教育故事。《三字经》中就有“融四岁,能让梨。弟(悌)于长,宜先知。”后世常常以这个故事来教育小孩子,凡事要懂得谦让。但孔融让梨的故事,核心真的是谦让而已吗?对于为什么拿小梨,四岁的孔融的回答是:“我小儿,法当取小者。”按照人的天性,有其是四岁小朋友的天性,不取大梨怎么都说不过去。但小孔融没有出于天性,确实依据“法”而拿小梨。这个“法”,其实就是大人制定的规矩,就是儒家推崇的“忠义孝悌”这套道德规范。

儒家道德的基础,就建立在长幼尊卑有序的“忠义孝悌”上。因为你是我生的,所以你要对我孝,因为我生得比你早,所以你要对我悌。在家庭成员之间,并没有人格和权利的平等,只有尽孝尽悌的义务。与其说是谦让使得孔融不要大梨,还不如说是儒教使然,让梨是家长和成人所喜闻乐见的事情。很难想象在这种伦理道德压力下,有谁会问出:“到底是凭什么,我要把梨让给哥哥?”

“孔融让梨”的故事流传了许多年,在提倡谦让的教化上一直都很有市场。谦让可不可以提倡?当然没有问题,在任何社会里,都有公共秩序和良善习俗。见人打招呼礼待他人,尊老爱幼,富贵了兼济他人等等,这些都是值得嘉许的有道德的行为。谦让也一样,出于善心或亲情或爱心,自己舍不得吃梨把梨给哥哥,没有任何问题,有人自发受到道德感召学习也可以。但是因为谦让是一种道德行为,而将不谦让这种“道德色彩”没那么高的行为判定为错,则是矫枉过正。

道德历来就只宜自律不宜他律。无论是家长,老师,都可以认同“孔融让梨”是一种有道德的谦让行为,假如他们自己遇到了“有两个梨摆在你面前”的情况,他们受到道德感召选择小梨也完全是个人的自由选择,但不意味着因此那个小学生就必须“学孔融让梨”,否则就是错的。把道德水平高低与是非对错挂钩,常常会惹出一些可怕的后果来。据《艺文类聚》引三国吴秦菁的《秦子》,孔融做北海相的时候,有一天在路上看见一个人在坟墓边哭泣自己的亡父,就停下来仔细观察,发现这人哭是哭了,脸色却一点都不憔悴。按照儒家的经义,父母死的时候应该悲伤,但不能过度到损害身体的地步。然而在后汉,所有自以为正直的知识分子,都以悲伤到哀毁骨立为荣,孔融也曾经靠这个搏出位,哪能容忍有人和自己背道而驰,当即把这人抓到官府,以“不孝”的罪名杀了。

后人往往对孔融让梨给予高度评价,与此同时排斥起不让梨的行为。然而,既然梨是孔融的可以随便挑,产权上就没有问题,挑大与挑小完全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与对错有何关系?既然有这么多梨可以挑,挑选最大的无疑是对于个人而言的最优选择,而且也是正当行为。而从个人自主的角度说,孔融有自己的个人意志,只要没有越界(比如在一人一个梨的前提下拿走所有梨),他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自主选择,而无需顾虑他人的眼光。

然而当让梨被许以“道德优越”的意味之后,不让梨就不被认可了。很多时候,有一些人就会打着“让梨”的旗帜去侵犯个人财产权利,以高尚的名义,把公民应有的权利剥夺和抹杀。这个时候,人们让梨就是被迫让梨,而非自由选择。我们或许可以拿宗教作为类比的例子。人都有信仰基督教的自由与权利,也可以认为自己宗教里的神就是唯一的真神,但却不能因为个人的信教而去剥夺他人不信教、信仰其他宗教的自由。觉得耶稣就是救世主,因此而去砸烂佛像,难道不会让人不寒而栗么?

一种行为是否具有道德意义,与其动机有关。假如一个人做好事只是渴望奖赏或者惧怕惩罚,或者只是遵从权威的只是,那么就谈不上有什么道德意义。著名美籍德裔思想家弗洛姆在《为自己的人》中区分了“权威主义良心”和“人道主义良心”。前者的规定,往往不是由人自己的价值判断所决定的,而只是由于权威的要求,权威所明确的戒律决定的。弗洛姆说,“权威主义良心”可能是良心发展的初级阶段,小孩子缺乏分辨善恶是非的能力,所以要求其服从父母和老师的权威。

当人长大,心智成熟以后,自主的道德观念要求我们不再听从权威,而是听从自己,权威主义良心就转化成为人道主义良心。在被问道“你为什么写不会让梨?”的时候,小学生说自己并非是恶作剧,而是坚信只有4岁的孔融是不会这样做的,孩子的家长也称小孩并不自私懂得分享。然而,无论是我们的教育,还是传统的道德教化,都以父母老师自居,觉得人人都是小孩子,需要听话。

“孔融让梨”,既是谦让,也是利他。然而中国的历史上,一味推崇的都是利他主义,都是舍己为人,在“牺牲自己”的鼓吹上不遗余力;与之相反,在尊重个人权利,维护个人利益的价值观上,既没有经典故事可循,也不见有相关的教育举措。为什么?一般而言,一种社会制度往往与一种道德体系相互适应。中国几千年的专制制度,推崇的都是“国家至上”“社会至上”的集体主义价值观,利他主义,个人权利不可剥夺、财产私有的观念被铲除得几乎一干二净。

“别把自己当人”、“无条件的服从和利他”,这种种的宣传,表面上披着儒教道德的外衣,其实归根结底还是为了专制制度而服务。当所有的人都默认“利他”为理所应当的价值观,谁能保证不会有一个变节者,偏偏只“利己”,窃取了所有的革命果实?一个人人都毫不利己专门顾人的“君子国”里,恰恰是最适宜那些“专门利己毫不顾人”的小人们生长繁殖的环境。在正常的社会里鼓吹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人人趋利君子国将被小人国所替代。然而在层级固化的专制社会里,小人可以不费吹灰之力拿到大梨,君子们却只能一次又一次地啃着小梨,并为自己浑身散发出来的道德光芒而感动。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