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公告]建平颐福园北山征收民心网回复

  • asdl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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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复:6
  • 发表于:2013/1/6 10:32:06
  • 来自: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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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sdl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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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3/1/6 10:33:07
  • 来自:辽宁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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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政府怎样解决啊?
  • 寳鎶
  • 发表于:2013/1/7 16:4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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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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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回事 没明白
  • asdl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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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3/4/16 12:37:30
  • 来自:辽宁
  1.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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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建平县相关部门作出了被投诉地块房屋进行征收的决定,于2011年8月10日向该区域被征收人公布了该地块区域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8月21日召开了房屋征收工作动员大会,对方案进行了讲解,公布了回迁安置楼位置、户型、建筑结构、面积等;8月26日对征收区域内的房屋登记信息进行了公布,并于9月2日进行了复核。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后,县相关部门逐户对征收区域的被征收人进行了送达,并在征收范围内进行了公布。
     该区域共有被征收居民195户,已签订补偿安置协议155户,在征收过程中,虽经多次协商,但仍有40户终未能达成补偿安置协议;2012年1月6日,征收决定规定的征收期限已过,县相关部门依法组织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信人员召开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政策听证会,就未签订协议的被征收房屋的征收工作程序、补偿安置标准、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听证会结束后,依法于2012年1月16日作出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并进行了送达。行政复议期和诉讼期满后,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下达了《催告通知》并送达。现已申请人民法院对未达成协议户进行强制执行。
       依据县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通知书规定,此区域用于回迁安置的部分住宅楼就坐落于旧货市场的部分经营性企业的用房或经营场地上。需要征收的经营性企业用房或经营场地均为国有出让商业用地,其使用年限未到,房屋征收中不仅需按现行市场价值给予高额的土地补偿,还因征收造成经营业主失去经营场所,因此很难与之达成补偿安置协议。2012年末相关部门已将旧货市场的择址重建工作提上日程。近期正在协调土地、规划、城建等部门加紧规划、建设,将在征收区域内的经营性企业用房或经营场地置换到新址,以保证房屋征收项目顺利进行。
    根据现行土地出让政策的规定,建设用地需净地出让。县相关部门正在积极努力通过做工作、执行司法程序等方式进一步与未达成协议被征收户协商,待该区域全部征收完成后,由国土部门依法进行招拍挂程序开发建设。
  由于投诉人没有留联系方式,调查组无法将此调查情况与投诉人进行沟通。
  • 小孟VIP
  • 发表于:2013/4/18 21:34:57
  • 来自:辽宁
  1. 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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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帖子纯属扯淡.来了问问就算协商了·呆不到2分钟就走人了·就算谈啊·
辽西科技——洪宇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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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sdl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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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3/7/12 8: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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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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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人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当地部门调查结果如下:建平县房屋征收管理部门根据建政征字[2011]3号的要求,于2011年8月10日向该区域被征收人公布了该地块区域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8月21日召开了房屋征收工作动员大会,对方案进行了讲解,公布了回迁安置楼位置、户型、建筑结构、面积等;8月26日对征收区域内的房屋登记信息进行了公布,并于9月2日进行了复核;10月25日县政府作出了该地块房屋进行征收的决定建政征字[2011]3号,征收期限为2011年10月25日至2011年12月31日。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后,县房屋征收管理部门逐户对征收区域的被征收人进行了送达,并在征收范围内进行了公布。该区域共有被征收居民195户,目前已签订补偿安置协议184户,在征收过程中,虽经多次协商,但仍有11户终未能达成补偿安置协议;2012年1月6日,征收决定规定的征收期限已过,房屋征收管理部门依法组织相关部门及社会公信人员召开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政策听证会,就未签订协议的被征收房屋的征收工作程序、补偿安置标准、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听证会结束后,县政府依法于2012年1月16日作出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并进行了送达。行政复议期和诉讼期满后,县政府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下达了《催告通知》并送达。现已申请人民法院对未达成协议户进行强制执行。依据县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通知书规定,此区域用于回迁安置的13#、14#、15#住宅楼就坐落于旧货市场的部分经营性企业的用房或经营场地上。需要征收的经营性企业用房或经营场地均为国有出让商业用地,其使用年限未到,房屋征收中不仅需按现行市场价值给予高额的土地补偿,还因征收造成经营业主失去经营场所,因此很难与之达成补偿安置协议。目前县政府已将旧货市场的择址重建工作提上日程,正在协调土地、规划、城建等部门加紧规划、建设,将在征收区域内的经营性企业用房或经营场地置换到新址,以保证房屋征收项目顺利进行。根据现行土地出让政策的规定,建设用地需净地出让。县政府相关部门正在积极努力通过做工作、执行司法程序等方式进一步与未达成协议被征收户协商,待该区域全部征收完成后,由国土部门依法进行招拍挂程序开发建设。政府正积极协调土地、规划、城建等部门加紧规划钢材建材市场,力争早日建设并投入使用。因未能按期回迁,房屋征收部门已按协议书中约定的 “因甲方的责任延长过渡期的,对自行过渡的乙方,增加临时补助费,自逾期之日起在半年以内的,每月加发50%临时安置补助费,超期半年以上的每月加发100%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给付,过渡期限到期的被征收户可及时到房屋征收局领取过渡时期补助费,保证被征收人利益不受损失。按着协议建平县房屋征收部门预付10个月过度时期的补助费,其中6个月每月750元,4个月每月1000元合计8500元,以后每半年发放一次补助费,直至回迁。如果您对部门的反馈结果有疑问,建议您写清楚重新反馈。感谢您的信任!
  • ◆◇虫虫
  • 发表于:2014/7/7 15:38:59
  • 来自:辽宁
  1. 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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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心网也是个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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