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客运秩序好转希望再接再厉

  • 优秀的牧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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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6/4/22 23:49:41
  • 来自: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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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运秩序好转  希望再接再厉  (二)
      大家都知道,现在是法治社会。一切违法乱纪的行为都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在客运交通运输
领域中,一切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安全法》的行为:无论是机动车、电动车、人力车
还是残疾人车,只要是搞客运活动的,都属于违法行为,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凡是故意干扰执
法者,都应受到刑事追究。只有合法的出租车在相关部门监督下,才能从事出租活动。
      近一段时期,主管部门通过跨行业联合执法成效显著,非法营运车辆越来越少。但是,很多
‘黑车’还在蠢蠢欲动。希望这项工作常抓不懈,让建平县客运的气象天更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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