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转发凌源市“北方花都风情”摄影大赛的通知

  • 红山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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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6/8/30 14:11:35
  • 来自: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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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挖掘和展示凌源旅游资源,多侧面、多角度、多层次展现“北方花都”的独特风情,提升凌源美誉度和知名度,推动全市旅游产业快速发展,经研究决定,在2016中国·凌源百合节期间,举办“北方花都风情”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依托我市丰富的自然、人文景观和历史、民俗文化,以摄影艺术形式展现和打造凌源旅游名片,全方位、多视角、系统化地展示凌源独具特色的旅游风光和民俗风情,以满足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提升凌源旅游新形象,激发全市人民“发展旅游产业,建设美好家园”的信心和热情。

二、征稿范围及要求
1.凡展现凌源境内历史文化、自然风光、名胜古迹、城乡面貌、风土人情的作品均可参赛,重点以宣传展示我市旅游资源和景区(点)的自然风光和人文景观为主。

2.参赛作品黑白、彩色均可,单幅或组照不限。每人参赛作品原则上不超过10幅(组),组照每组不超过5幅。参赛作品必须是本人所拍摄,不得侵占他人作品或利用他人名义。

3.所有参赛作品必须真实反映拍摄对象的客观面貌,可接受的数码修改为:尺寸裁剪对接和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当调整;谢绝翻拍作品和电脑创意合成作品。

4.参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或其它权利纠纷,与组委会无关,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5.参赛作品作者要提供照片原始数据,以便集中放大展出。原始数据要求保存为JPG格式,短边不少于2000像素,文件不小于3兆,文件名以“《作品名》作者名·JPG”命名,可附带参赛说明文本文件一起报送。

6.参赛作品请详细标注作品标题、相机、镜头、拍摄地点、时间、曝光参数、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所有投稿参赛者都必须保留其作品的原始文件或底片,来稿不退。

7.参赛作品作者个人拥有著作权,主办单位拥有使用权,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有权在旅游宣传推介相关活动(画册、展览、广告、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包装、网站、影视片等)中使用参赛作品,均不另付稿酬。

8.本次活动解释权归组委会办公室,参加本次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大赛规则。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及获奖资格。

9.2013年已参赛的作品不允许再参评。

三、参赛对象 
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人所在地不限。

四、投稿方式、时间
1.参赛作品要求报送电子版至凌源市旅游局“北方花都风情”摄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地址:凌源市工会大厦七楼 )。
联系人: 孙亚丽 手机:18242151875
QQ: 479998330 邮箱:479998330@qq.com
联系电话:6803286

2.截止时间:2016年9月20日。

五、预设奖项
一等奖 1 名,获奖证书及奖金3000元
二等奖5 名,获奖证书及奖金各2000元;
三等奖10名,获奖证书及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50名,获奖证书及奖金200元;
入围奖100名,获精美礼品一份。
若作者有多项获奖,只取最高奖项,不重复奖励。

六、评奖方式
为确保评奖公正、公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将聘请域外专业人士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评选,所有参赛作者均不参与评奖工作。评奖结束后,通过支持媒体公布评选结果,获奖作品将公开展览。

七、其它事宜
1.本次活动由中共凌源市委、凌源市人民政府主办,凌源市旅游局、辽宁纪实摄影协会凌源分会承办,凌源市新闻传媒中心、凌源市新闻网站要给予全程支持。
2.各地、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精心组织,踊跃参与,并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中共凌源市委办公室
凌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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