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引发建平杨树岭乡山林火灾嫌疑人已被警方抓获

  • guest3844619
楼主回复
  • 阅读:22897
  • 回复:6
  • 发表于:2017/4/4 15:16:57
  • 来自:辽宁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显示全部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建平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建平县杨树岭乡套卜河洛村4月3日发生山林火灾,目前,引发火灾嫌疑人已被警方抓获,大火也于今天上午八点左右被扑灭……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4月3日上午,建平县杨树岭乡套卜河洛村、被当地人称之为西大山的山林发生山林火灾。

  火灾发生后,建平县立即启动应急救援方案,成立灭火指挥部,动员一切力量,全力扑救山林火灾。


最新消息:

  引发这场山林火灾的嫌疑人陈氏父子,已于4月3日下午被杨树岭乡派出所抓获,现已移交至森林公安依法刑事拘留,大火也于今天上午8点左右被扑灭。目前,这起山火的过火面积尚在统计中。

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消防官兵累倒在火灾现场

相关提醒:

  清明节时给逝去的亲人烧纸钱是一种最为传统的祭扫活动,不过清明正值天干物燥的时节,因祭扫不慎而将周边植被森林点燃引发大火的现象近年来屡屡发生,因此,燃烧纸钱时一定要严格遵守野外用火规定,注意用火安全。一旦发生火灾,需第一时间向消防部门报案,以控制火情蔓延、减少火灾损失。

  我国《消防法》第21条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刑法》第115条第2款规定,过失犯放火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来源:微警事儿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