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应情况
视力残疾人姜鹏身份证号:211322198707141511,原户籍所在地:辽宁省建平县沙海镇白家洼村2组,现户籍所在地: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河西镇
事实与理由
2013年12月6日,我与辽宁省建平县建筑商徐立君(户籍所在地: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沙海镇金黄地村,身份证号:211322197505251777)签订了购房合同,在徐立君处购买了顶账给他的建平县顺泰商网5-3号商品房,先后共计向徐立君缴纳房款48万元,装修费四万元,交款后我及我家人多次催促徐办理正式购房合同,徐立君以各种理由推脱,说暂时办理不了;2015年徐以办理不了贷款为由,让我交全款,向我骗取购房款18万元。后期徐立君在通话中明确表示把房子卖给我以后没有卖给其他人,有录音为证。再后来就联系不上徐立君了。2016年5月经过我在开发商处了解,该处房产是开发商于2014年4月23日按合同规定抵账给徐的,据开发商反映该处房产2014年4月23日之前所有权归开发公司所有,徐无权处置该处房产,2014年4月23日属于他的当天,房子被徐立君卖给一名叫房兰的人,并在开发商处办理了相关手续,而且两人以认识多年。
几经波折后于2017年7月24日公an局受理,徐在公安局以书面的形式承诺在10月1前将骗取姜鹏的购房款全部还清;同年8月30日立案,2017年10月将其立为网逃,2018年4月12日将其抓获后移交至检cha院,这期间徐的好友联系我,说“给我几万元让我撤案,否则以后不但人进不去,一分钱都没有”!一周后检察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将其释放,2018年6月公an局二次移交,检cha院没有出示任何手续,只说我的案件暂不受理;受害人多次找到了检cha院,批捕科的科长程颖慧,检察院的领导隋检察长说“一房二卖,一房多卖属于民事纠纷,不是诈骗!即使受理了也不会批捕的!这样的说法对我残疾人来说是个打击。于是我多次去建平政府找到公检法,公检法的领导接待了我,我将我的案件事一五一十的跟他们叙述了,公检法的领导对我的案子很关心,几周以后我就接到了通知,说是公检法和公an局,检cha院,法院开会决定说是我的案子属于诈骗案,听到这个消息我们全家人都激动的哭了,认为这些年因为这个事情东奔西走的终于算是熬出头了!可就在我们一家人感到欣慰时徐立君那边的人来电话了,说要解决事情,但必须要我们先把案子撤了,不然没得谈,并且人进去了,也就是走个形式,过几天还是会放出来,还不如现在给我们几万块钱把案子撤了!还能剩下几万块钱呢!他们家人还在村里放话说钱已经给我们了,亲戚听了都来家里要债,每天家里人都不断,没办法父母年龄大了受不起这些人的折磨,于是躲到了亲属家。
作为普通的老百姓,还天生带有残疾的我,该购房款大多都是通过亲属带利息借过来的,现因徐立君这种诈骗行为,已经是我本人无法偿还给他人。并且还给家人带来了伤害!
希望有关领导关注,帮我讨个公道!
受害人电话:13847505543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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