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绥中县27名领导的检讨书刊登在葫芦岛日报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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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1/9/1 15: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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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去了葫芦岛的笔架山,听说了这么一件事:绥中县将27名乡镇和部门的主要领导的检讨书刊登在葫芦岛日报报纸上(8月2日的报纸)。这些干部检讨的原因是没能按职责分工如期完成工作任务,据说有绥中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股长 康忠清等,按照县里的干部考评规定,不合格的要在媒体上进行公开检讨。
县委书记田树槐说,绥中县委、县政府“晒”官动真格,铁了心。而且, 两次不满意率超5直接免职。
这些活动去年6月就开始了,绥中对干部进行测评是由投资者、引资人及服务对象进行评议,评议对象主要是涉企的单位及领导。评议内容包括服务协调、工作效能、依法办事、廉洁从政等方面。
评议采取无记名划票的方式,坚持“季度发函测评,半年集中测评,日常监督检查”。规定:每季度测评不满意率超5的给予通报批评,超10的降职处理,超15的给予免职。


朝阳市好像要开始学习了,我看建平县就会没上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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