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英语老师为什么没教养。

  • 356390
楼主回复
  • 阅读:18473
  • 回复:46
  • 发表于:2016/4/3 16:36:52
  • 来自:辽宁
  1. 楼主
  2. 倒序看帖
  3. 显示全部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建平社区。

立即注册。已有帐号? 登录或使用QQ登录微信登录新浪微博登录

  事件发生时间:2016-3-22
  事件发生地点:建平县第四小学
  事件描述:

  第四小学三年级的英语老师为什么没教养,为什么总让孩子补课,难道他有回扣吗?在上课的时候他就告诉孩子们打开书本自己看你们都补课了不用讲了自己自习,那没补课的呢,他说活该谁让你不补课了,赶紧告诉你爸妈,去补课,去哪哪补就好了在上课就会了。不补课的在不会活该,朋友们你说这种教师有教养吗?还教师呢有资格吗?我想问一下就没有人管了吗?教育局在干嘛呢,校长在干嘛呢。希望各位家长和有关部门关注一下好吗?我们是一个无辜的受害者。主要是为了孩子的学习诚长而担心。???非得要钱??吗才肯好好教吗?登录查看大图
登录/注册后可查看大图

关注同城热点 获取最新资讯 点击查看更多本地热点话题
  • 亲爱的不二先森
  • 发表于:2016/4/6 8:04:16
  • 来自:辽宁
  1. 10楼
  2. 倒序看帖
  3. 显示全部
你最好有证据,我已经报警!
来自手机版
(0)
(0)
  • 亲爱的不二先森
  • 发表于:2016/4/6 8:06:16
  • 来自:辽宁
  1. 11楼
  2. 倒序看帖
  3. 显示全部
来自手机版
(0)
(0)
  • 亲爱的不二先森
  • 发表于:2016/4/6 8:07:00
  • 来自:辽宁
  1. 12楼
  2. 倒序看帖
  3. 显示全部
你最好有证据,我已经报警!别以为网络是你的自留地!
来自手机版
(0)
(0)
  • 亲爱的不二先森
  • 发表于:2016/4/6 8:07:16
  • 来自:辽宁
  1. 13楼
  2. 倒序看帖
  3. 显示全部
你最好有证据,我已经报警!别以为网络是你的自留地。
来自手机版
(0)
(0)
  • 亲爱的不二先森
  • 发表于:2016/4/6 8:07:37
  • 来自:辽宁
  1. 14楼
  2. 倒序看帖
  3. 显示全部
你最好有证据,我已经报警!别以为网络是你的自留地。
来自手机版
(0)
(0)
  • 亲爱的不二先森
  • 发表于:2016/4/6 8:18:46
  • 来自:辽宁
  1. 15楼
  2. 倒序看帖
  3. 显示全部
你最好有证据,我已经报警!别以为网络是你的自留地。
来自手机版
(0)
(0)
  • 亲爱的不二先森
  • 发表于:2016/4/6 8:19:04
  • 来自:辽宁
  1. 16楼
  2. 倒序看帖
  3. 显示全部
你最好有证据,我已经报警!别以为网络是你的自留地。
来自手机版
(0)
(0)
  • 亲爱的不二先森
  • 发表于:2016/4/6 8:20:49
  • 来自:辽宁
  1. 17楼
  2. 倒序看帖
  3. 显示全部
你最好有证据,我已经报警!别以为网络是你的自留地。
来自手机版
(0)
(0)
  • 亲爱的不二先森
  • 发表于:2016/4/6 8:30:20
  • 来自:辽宁
  1. 18楼
  2. 倒序看帖
  3. 显示全部
不要把所有人都当傻子,你最好有证据,我已经报警!别以为网络是你的自留地。
来自手机版
(0)
(0)
  • 亲爱的不二先森
  • 发表于:2016/4/6 8:37:44
  • 来自:辽宁
  1. 19楼
  2. 倒序看帖
  3. 显示全部
你最好有证据,我已经报警!补课没补课总会调查清楚,是不是诬告也总会真相大白,这个事轻易过不了!
来自手机版
(0)
(0)
  • 亲爱的不二先森
  • 发表于:2016/4/6 8:43:42
  • 来自:辽宁
  1. 20楼
  2. 倒序看帖
  3. 显示全部
你最好有证据,我已经报警!补课没补课总会调查清楚,是不是诬告也总会真相大白,这个事轻易过不了!
来自手机版
(0)
(0)
  • 亲爱的不二先森
  • 发表于:2016/4/6 11:07:25
  • 来自:辽宁
  1. 23楼
  2. 倒序看帖
  3. 显示全部
你最好有证据,我已经报警!补课没补课总会调查清楚,是不是诬告也总会真相大白,这个事轻易过不了!
来自手机版
(0)
(0)
  • 亲爱的不二先森
  • 发表于:2016/4/6 11:07:50
  • 来自:辽宁
  1. 24楼
  2. 倒序看帖
  3. 显示全部
你最好有证据,我已经报警!补课没补课总会调查清楚,是不是诬告也总会真相大白,这个事轻易过不了!
来自手机版
(0)
(0)
  • 亲爱的不二先森
  • 发表于:2016/4/6 11:09:00
  • 来自:辽宁
  1. 25楼
  2. 倒序看帖
  3. 显示全部
你最好有证据,我已经报警!补课没补课总会调查清楚,是不是诬告也总会真相大白,这个事轻易过不了!
来自手机版
(0)
(0)
  • 亲爱的不二先森
  • 发表于:2016/4/6 12:18:11
  • 来自:辽宁
  1. 26楼
  2. 倒序看帖
  3. 显示全部

1、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2、诬告陷害罪,(刑法243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有意诬陷,情节更加严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本罪的,从重处罚。
如果发布的是针对个人恶意陷害的,经查不符的假消息,情节严重可能会以故意恶意诽谤罪、给予刑事处罚。
如果情节轻微,造成民事侵权的一般以民法来规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101 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来自手机版
(0)
(0)
二维码

下载APP 随时随地回帖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陆
加入签名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