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公告]北山颐福园小区拆迁最新进展_拆迁局不按拆迁合同执行(房租补偿)

  • 如此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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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13/4/1 20: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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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北山颐福园小区(北山旧货市场后面 +时代金领小区道西+草原工作站道东+升华保健北)

拆迁时间:2011年8月10日

拆迁合同签定时间:2011年9月

拆迁过程:
有大部分住户都是在2011年底签完合同的,共197户左右拆迁户,刚开始有100多户就正常签字(在2011年9月10日——2011年12月10日有征收奖励,奖励条件是20000元,给予40平米优惠面积1900元/平,并且明确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或者达成协议不搬迁的,补偿决定不再给予以上奖励条件) 。但是过了奖励期限,在2012年签定拆迁协议的,后拆迁的依然给了相同的奖励条件(此不讲诚信之一,但是对拆迁户有好处我们不计较)。当时我们的拆迁协议给的租房补助是一年半的(2011年10月1日——2013年3月31日),拆迁协议第六条违约责任 第3条:因甲方的责任延长过渡期的,对自行过渡的乙方,增加临时补助费,自逾期之日起在半年以内的,每月加发50%临时安置补助费,超期半年以上的每月加发100%临时安置补助费。当今年3月份我们去拆迁局问房租补助的事时,副局长接待了我们,他说让10月初去取,理由是毕竟协议里没写是什么时候发放(协议是拆迁局写的,签定时不让我们添加任何条款,如果要加就不给签,如今又这么答复我们,此不讲诚信之二),我们不同意,第二天又找了正局长,正局长当时很诚恳的答应了我们,要我们4月1日到期,拿着协议去领取(当时中央正在开两会)。今天到了4月1日,我们如约去领取,又被告知,要以房屋拆迁验收的日期为准,有的人已经到了此日期就去领取,但又被告知,房租补偿最多只给到150%(比如我们的房租大部分是500元/月,按协议在18——24个月给750元/月,在24个月以后给1000元/月,但是现在就给我们750元/月),先给一年的(按协议500元/月,违约一年给至10500元,但是现在只给9000元),我们求解释,正局长说1000元/月给多了,750元/月租房足够了,愿意哪儿告就去哪儿告,他接招(此不讲诚信之三)。我们就有人说:那你把原来的房子给我盖起来,我也不迁了。有工作人员竟然说他,说话难听.......

这就是我们现在的拆迁局,所谓的政府拆迁,白纸黑字的东西还能变,我们因为相信政府所以痛快签定了合同,但是拆迁完我们的权益没有得到保证呀!希望建平的网友给此贴顶起转载,给我们最大的帮助!谢谢!

顺便说一下,拆迁局的公务员我是纳税人,你是国家的公仆!

以后进展如何我会继续发贴!我们大概就是拆迁局成立后(590号国务院令)最早拆迁的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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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平才子
  • 发表于:2013/4/2 18: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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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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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关注!
  • 爱 谁 谁
  • 发表于:2013/4/2 19:5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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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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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知道建平县还有个部门叫“拆迁局”,静观事态发展。
越是没潜越向前,潇潇洒洒每一天。
  • 佳霖豪府已出售
  • 发表于:2013/4/2 22:25:12
  • 来自:辽宁
  1. 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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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关注?
[此贴被售佳霖豪俯楼房于2013-4-2 22:25:03编辑过]
[此贴被售佳霖豪俯楼房于2013-4-2 22:28:26编辑过]
  • 小孟VIP
  • 发表于:2013/4/2 23: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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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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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块好像是原来的开发商不开发了 所以才这么墨迹·现在开发商不给钱,政府也就没钱,现在没拆迁的都不知道是拆还是不拆了·政府弄点钱 都干 面子工程去了·富山弄的乱七八糟·街里部分地方也弄的乱乱的·到处拆迁·到处民不廖生啊·给你们住房钱还行呢·等回迁·三年五年 唉 遥遥无期啊·他们说的话·得去南山顶上去听·
辽西科技——洪宇电脑
新通胜一楼 7833229 15566614646
  • 佳霖豪府已出售
  • 发表于:2013/4/3 7:4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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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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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文由 0.0 发表于 2013-4-2 23:34:19 :
这块好像是原来的开发商不开发了 所以才这么墨迹·现在开发商不给钱,政府也就没钱,现在没拆迁的都不知道是拆还是不拆了·政府弄点钱 都干 面子工程去了·富山弄的乱七八糟·街里部分地方也弄的乱乱的·到处拆迁·到处民不廖生啊·给你们住房钱还行呢·等回迁·三年五年 唉 遥遥无期啊·他们说的话·得去南山顶上去听·
啥时间可以施工呀?
  • 小孟VIP
  • 发表于:2013/4/3 21: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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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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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 也许大概可能2014年 年 下旬 才能开工··还有 不少拆迁户·没搬迁·还有大问题就是 旧货市场 不搬迁··好多都不走·所以·政府也没有法办·现在政府事太多·估计一时半会 也忙活不到这里·富山新城 那大个工程也不搁浅呢吗·没时候·等吧·无限期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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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aier1359189
  • 发表于:2013/4/4 19: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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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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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不诚信   怎么去面对 正在拆迁的拆迁户?????????
  • 阿勇
  • 发表于:2013/4/7 16: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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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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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啊 
  • L,H,G
  • 发表于:2013/4/7 16:4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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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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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小东东明地产开发的楼也有这样的情况,还有保险公司对面。3年了有的建到一半,还有一部分没拆迁呢?是开发商卑鄙啊,还是政府拆迁局在这里渎职啊。值得关注
  • 冰糖雪梨
  • 发表于:2013/4/7 16:5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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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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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1楼(与往事干杯)的帖子
额,我家就在二小那里...庆幸不是回迁户
  • 佳霖豪府已出售
  • 发表于:2013/4/10 7:3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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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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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真是不讲信用,造成新的上访事件!
出售:建平叶柏寿佳霖豪府(最北)D座东数1单元14楼层西户106.55平米,售价42万。电话:13500414088
  • 大呆子
  • 发表于:2013/4/10 7: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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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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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东边的那块地都拆迁多少年了。
  • 如此诚信
楼主回复
  • 发表于:2013/4/13 18: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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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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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各位网友的支持与关注       我们通过去政府***   拆迁局已经按合同支付我们的房租补偿    说是因为按每户9000元报的    不能给全年的  所以给了我们10个月的房租 750*6=4500     1000*4=4000       4500+4000=8500元     共8500元    现在已经按房屋拆迁验收单的日期进行发放   已经有部分拆迁户领取了房租补助     希望以后拆迁局说话靠点谱   树立好的工作作风      希望看到本帖的网友  通知那些到期了没领取的人去领取
  • 佳霖豪府已出售
  • 发表于:2013/4/15 21: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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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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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楼主辛苦!
出售:建平叶柏寿佳霖豪府(最北)D座东数1单元14楼层西户106.55平米,售价42万。电话:13500414088
  • 佳霖豪府已出售
  • 发表于:2013/4/15 21: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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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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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文由 如此诚信 发表于 2013-4-13 18:18:07 :
谢谢各位网友的支持与关注       我们通过去政府***   拆迁局已经按合同支付我们的房租补偿    说是因为按每户9000元报的    不能给全年的  所以给了我们10个月的房租 750*6=4500     1000*4=4000       4500+4000=8500元     共8500元    现在已经按房屋拆迁验收单的日期进行发放   已经有部分拆迁户领取了房租补助     希望以后拆迁局说话靠点谱   树立好的工作作风      希望看到本帖的网友  通知那些到期了没领取的人去领取
就是吗?下一步:1、政府到底让回迁户,何时拿到钥匙?2、不能无期限领取租房款。3、我要马上出售楼房咋办呢?
  • 霸道的蚂蚁
  • 发表于:2013/4/16 8:3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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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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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是有强拆的吧????
  • asdl0000
  • 发表于:2013/4/16 12: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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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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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强拆了
  • asdl0000
  • 发表于:2013/4/16 12: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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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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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咱们自己组织人强拆吧,让那些害群之马滚蛋
  • asdl0000
  • 发表于:2013/4/16 12:3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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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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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的,去拆迁局,咱们一起干
  • asdl0000
  • 发表于:2013/4/16 12:3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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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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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建平县相关部门作出了被投诉地块房屋进行征收的决定,于2011年8月10日向该区域被征收人公布了该地块区域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8月21日召开了房屋征收工作动员大会,对方案进行了讲解,公布了回迁安置楼位置、户型、建筑结构、面积等;8月26日对征收区域内的房屋登记信息进行了公布,并于9月2日进行了复核。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后,县相关部门逐户对征收区域的被征收人进行了送达,并在征收范围内进行了公布。
     该区域共有被征收居民195户,已签订补偿安置协议155户,在征收过程中,虽经多次协商,但仍有40户终未能达成补偿安置协议;2012年1月6日,征收决定规定的征收期限已过,县相关部门依法组织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信人员召开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政策听证会,就未签订协议的被征收房屋的征收工作程序、补偿安置标准、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听证会结束后,依法于2012年1月16日作出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并进行了送达。行政复议期和诉讼期满后,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下达了《催告通知》并送达。现已申请人民法院对未达成协议户进行强制执行。
       依据县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通知书规定,此区域用于回迁安置的部分住宅楼就坐落于旧货市场的部分经营性企业的用房或经营场地上。需要征收的经营性企业用房或经营场地均为国有出让商业用地,其使用年限未到,房屋征收中不仅需按现行市场价值给予高额的土地补偿,还因征收造成经营业主失去经营场所,因此很难与之达成补偿安置协议。2012年末相关部门已将旧货市场的择址重建工作提上日程。近期正在协调土地、规划、城建等部门加紧规划、建设,将在征收区域内的经营性企业用房或经营场地置换到新址,以保证房屋征收项目顺利进行。
    根据现行土地出让政策的规定,建设用地需净地出让。县相关部门正在积极努力通过做工作、执行司法程序等方式进一步与未达成协议被征收户协商,待该区域全部征收完成后,由国土部门依法进行招拍挂程序开发建设。
  由于投诉人没有留联系方式,调查组无法将此调查情况与投诉人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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